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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强调: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中指出:“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也强调指出:“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目标定位

为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帮助当代劳动者充分开发自身潜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与上海博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了绩效薪酬经理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国绩效薪酬经理职业培训项目管理中心管理此项目的所有考务工作。

在困扰企业的诸多人力资源问题中,绩效与薪酬往往是举足轻重的。虽然随着管理理念的普及,大多数企业和HR工作者对于绩效和薪酬有了基本的认识。但由于我们HR工作者这方面专业知识和实操能力的缺乏,很多工作没有落到实处,更无法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有效的方法和制度,导致绩效目标缺乏合理性,薪酬体系缺乏完整性。
凡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绩效薪酬经理》培训证书。


管理部门

指导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职责:负责项目立项、考试管理、运行监管、证书发放;

运营单位:上海博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全国绩效薪酬经理职业培训项目管理中心

职责:负责项目在全国的推广实施、基地开发、项目监督;

培训基地:全国各地区大专院校及培训机构

职责:负责项目在全国各地的招生开班、课程培训、考试管理。


考试信息

绩效薪酬经理职业培训项目全国统考一年四次,分别为每年3、6、9、12月份的第三周周日,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绩效薪酬经理培训证书。

全国统考是对其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评定以及职业素质的检验。